question-icon 民政局离婚必须带户口本吗?

我打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户口本找不到了,想问下办理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带户口本啊?没有户口本还能不能在民政局办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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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是否必须携带户口本,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是需要携带户口本的。因为户口本是证明个人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的重要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户口本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等信息。然而,如果确实无法提供户口本,也并非完全不能办理离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来替代户口本。户籍证明同样能够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户籍信息,婚姻登记机关在核实其真实性后,也可能会认可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外,如果是一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导致另一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也有解决办法。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就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总之,虽然按照常规要求,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户口本,但在特殊情形下,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没有户口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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