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全文是怎样的以及如何进行逐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下面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编的核心内容。总则编是民法典的总纲,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比如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它就像是盖房子的地基,为整个民法典的构建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准则。依据《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表明了总则编以及整个民法典的立法目的。 物权编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内容。通俗来讲,物权就是你对自己的财产所拥有的权利,比如你买了一套房子,你就对这套房子拥有所有权,可以使用、出租、出售它。像《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明确了不动产产权变更的生效条件。 合同编主要规范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行为。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你去买东西和商家签订的买卖合同,或者你租房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就对合同的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人格权编是民法典新增的独立编,它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体现了对个人人格尊严和权利的重视。例如《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婚姻家庭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规定了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等内容。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 继承编规定了继承的开始、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等内容。如果你家里有人去世,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就会用到这一编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侵权责任编规定了侵权责任的构成、承担方式、免责事由等内容。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就可以依据这一编的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比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就是关于动物侵权责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