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刑事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民事、刑事、行政处罚是三种不同的法律制裁方式。 民事处罚主要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像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它以补偿为主,目的是保障民事法律秩序。比如,有人弄坏了你的东西,让他赔偿损失就是一种民事处罚方式。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民事处罚方式)的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用,也能合并使用。 刑事处罚是针对犯罪分子违反刑法的制裁,用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的是严重违法行为。例如一个人犯了抢劫罪,就要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也能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籍人士,还能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分别规定了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的惩戒。比如商家卖不合格产品,可能会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有相关规定。 相关概念: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刑: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附加刑: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能附加于主刑适用,也能独立适用。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