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情形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是指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不能被法院所采纳。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情形: 首先是收集证据的主体不合法。通常情况下,能够合法收集证据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是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收集的证据,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证据。比如,非律师身份的人以律师名义去调查收集涉及他人隐私的证据,这就不符合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主体才能依法收集证据。 其次是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这意味着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例如,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在实践中,有些人为了获取证据,对证人进行威胁、逼迫,让证人按照自己的意愿提供证言,这样的证据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通过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再者是证据的形式不合法。不同类型的证据有其特定的形式要求。比如,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如果提交的书证是复印件,又无法与原件核对,且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那么该复印件的证明力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据应当具备合法的形式。 最后是证据的来源不合法。证据的来源必须是合法的渠道。例如,通过盗窃、偷拍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获取的证据,就是非法证据。这种情况下获取的证据,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是不能被法院采纳的。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了解非法证据的情形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据在主体、程序、形式和来源等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使证据具有法律效力,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