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民事诉讼立案一般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起诉状。起诉得符合一定条件,原告得是和案子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而且案子得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受诉法院管辖。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等;还要写清楚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如果是个人起诉,落款得有原告亲笔签名或捺印;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落款得加盖原告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盖姓名章),并且打印版的起诉状不要手写涂改。起诉状的数量是被告人数加1 ,比如起诉一个被告,就得准备2份起诉书。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其次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如果原告是公民,现场立案时需原告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就得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要由原告本人及受托人亲笔签字,还要写明委托权限。原告为公民时,可以委托三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委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要提供律师证/法律工作者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函;委托原告的近亲属,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系近亲属的相关证明,像户口簿、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委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原告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推荐函。要是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就得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最后是证据材料。起诉证据材料一般提供复印件就行,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不过不同类型的案件,对证据材料有不同要求,比如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按照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等。 相关概念: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的法律文书。 近亲属:在法律上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