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


在法律上,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和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大体相同的原则。首先我们要明白非婚生子女的概念,非婚生子女就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对于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会根据子女的年龄不同而有不同的判定规则。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母亲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比如孩子还在哺乳期,需要母亲进行母乳喂养等。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这种情况下孩子也可能由父亲抚养。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时,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能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双方的生活环境,稳定、健康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双方的个人品德和行为习惯,品德良好、行为习惯健康的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更为有益等。此外,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在判决抚养权时也会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所以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比如在法庭上,法官可能会单独询问孩子愿意和父亲还是母亲一起生活。总之,在确定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一切都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尽可能为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其成长和发展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