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常情况下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不过,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是指在招聘时用人单位明确规定的各项要求,比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等。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没有达到这些要求,用人单位就可以当即解除合同。 其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也能够当即解除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制定且经过公示的。例如,公司规定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玩游戏等,如果员工多次违反这些规定,且情节严重,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重大损害”通常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来判断。比如,财务人员因疏忽导致公司资金出现重大损失,或者销售人员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属于这种情况。 另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去其他单位兼职,导致本职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最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使得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也可以当即解除。例如,劳动者提供虚假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骗取了用人单位的信任而签订了合同。 总之,用人单位当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