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如何获得拆迁补偿?


集体企业拆迁补偿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 土地补偿:企业经营场地若通过租赁得来,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补偿、集体土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无统一规定。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不详细。 2. 房屋、建筑物补偿: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证明的,可实际丈量确定。其价值一般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 3. 设备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可搬迁和不可搬迁两类。可搬迁设备损失费含实物损失费(拆卸、运输等费用)和功能损失费(精度下降等);不可搬迁设备结合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补偿。 其次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范围包括:设备、仪器等搬迁运输费用;设备仪器搬迁损坏及重新安装调试费用;成品、半成品等搬迁损坏费用;停产停业期间职工工资、福利费、保险等社会基金;企业因征收倒闭、解散后职员安置费用、经济补偿金;特定经营环境装饰物报废损坏费用;生产、经营证照重新办理或变更费用;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发生的房租损失及违约赔偿金或安置房屋承租人费用。 然后是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中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拆卸包装运输费用、解聘员工补偿费等。 最后是补助和奖励费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像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法律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拆迁没有全国统一规定,涉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 相关概念: 重置成新价:就是把设备重新购置安装到全新状态所需的费用,再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进行打折后的价格。 停产停业损失:企业因为拆迁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所遭受的各种损失。 区片综合价:是根据一定区域内的土地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土地补偿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