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跨省搬迁辞退员工是否有补偿?


公司跨省搬迁辞退员工通常是有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劳动合同履行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完成自己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当公司跨省搬迁时,这就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了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情况,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因为跨省搬迁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比如工作地点等)没有达成一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跨省搬迁辞退员工是需要给予员工相应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