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当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通俗来讲,假如您在公司工作了三个月,但公司一直没和您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就需要支付您双倍工资。比如您原本每月工资是5000元,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公司就需要每月支付您10000元。这是为了督促公司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除非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否则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例如,公司不能因为自身经营状况不好就随意辞退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再者是其他潜在风险。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劳动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在没有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公司可能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在涉及加班工资、工作内容等问题上,没有合同约定,公司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形象,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责任。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