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一年后要求赔偿,应该赔多少钱?


在撞到人一年后被要求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我们得明确赔偿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接下来,说说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另外,这里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从事故发生后一年提出赔偿请求,在诉讼时效内。不过,如果对方无法证明此次要求赔偿的伤害与一年前的事故有因果关系,其赔偿请求可能得不到法律支持。 总之,撞到人一年后要求赔偿的具体金额要依据实际的损害情况、相关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