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机动车撞到后可以索要哪些赔偿?


当被机动车撞到后,受害者可以依法索要多方面的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是指因治疗此次事故造成的损伤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如果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肇事者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计算方式是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需要护理的期间,聘请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凭票据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还可能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若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些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