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产品有缺陷但未造成损害需要赔偿吗?

我买了个产品,后来发现它存在缺陷,不过好在目前还没有因为这个缺陷给我造成什么损害。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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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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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产品有缺陷但未造成损害是否需要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产品缺陷”的概念。所谓产品缺陷,指的是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如果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那么不符合该标准也属于产品有缺陷。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责任一般是一种侵权责任,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产品虽然存在缺陷,但没有对消费者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实际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不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强调了“造成他人损害”这一要件。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在面对有缺陷但未致损的产品时就没有任何权利。当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即便未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对于存在缺陷的产品,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等操作。比如购买的电器有漏电隐患但还未引发触电事故,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修理或者更换产品。 此外,如果产品缺陷可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生产者还有义务采取召回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综上所述,产品有缺陷但未造成损害时,一般不需要进行赔偿损失,但消费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等,生产者可能需要采取召回等补救措施以消除潜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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