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孩在医院死了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小孩在医院去世了,我们全家都特别伤心。现在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医院的赔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都包含哪些赔偿项目,具体的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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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小孩于医院不幸死亡的情况下,赔偿标准的确定涉及多方面因素且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的是,判定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确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这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涵盖多个项目。其中包括医疗费,即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方面,若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则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如果小孩在医院死亡被认定为医院存在过错,家属可以通过与医院协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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