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人前不久遭遇了车祸,现在身体还在恢复中,涉及到营养费赔偿的问题,但不太清楚具体赔偿标准。想了解下在车祸这种情况下,营养费赔偿一般怎么算,依据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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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依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一般来说,伤情明显轻微且不需住院治疗的,通常不赔偿营养费;而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例如,只是轻微擦伤、未影响正常生活和进食的,可能就没有营养费赔偿;但若是骨折等较严重伤情,影响身体恢复和正常营养摄入的,则会考虑营养费赔偿。 其次,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内容应包括是否必要额外增加营养以及必要增强营养的期限等。比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明确说明患者因车祸受伤需要补充特定营养物质来辅助恢复,这就是确定营养费赔偿的重要依据。 在赔偿数额方面,一般是一天二十元至四十元左右(参照住院伙食费),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同地区可能会因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有所差异,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标准可能相对较高。例如,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营养费赔偿标准可能就会存在一定差距。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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