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具体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首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仅适用附加刑。对于这类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其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能适用取保候审。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如果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平时表现等因素,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如不会再实施犯罪、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等,司法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样可以取保候审。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对于身体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或者处于特殊生理状态的妇女,在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前提下,允许其取保候审,以便得到更好的照顾和治疗。 最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有办结的情况。此时,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超期羁押,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总之,取保候审并不是随意就能获得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在申请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