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黑恶势力的条件是什么?


黑恶势力一般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下面为您分别介绍列入它们的条件。 首先来看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其一,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这就好比一个有明确“老大”和“手下”分工的团体,并且人员相对稳定,不是临时拼凑的。其二,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这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赚钱,而且有一定的资金来维持组织的运转,比如用于购买作案工具、给成员发“工资”等。其三,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他们可能会使用暴力殴打他人、威胁他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这种行为不是偶尔为之,而是多次进行。其四,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也就是说,这个组织在某个地方或者某个行业里非常嚣张,让其他人不敢反抗,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 再说说恶势力。根据《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总之,法律对于黑恶势力的认定是有严格标准和条件的,目的是准确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