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离婚协议书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双方协议变更** 这种方式要求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双方需要就变更抚养权的事宜达成共识,自愿、平等地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这体现了尊重父母双方意愿以及对子女利益的共同考量,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并且变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法律通常是认可的。 **二、诉讼变更**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需要满足两个主要条件: 1. 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即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要主动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2. 存在法定变更事由: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例如,一方突然患上重大疾病,身体状况极差,无法再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教育等方面,这种情况下为了孩子的成长和生活保障,法院可能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比如,一方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或者存在打骂、虐待孩子等恶劣行为,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另一方申请变更抚养权,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 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变更中会被法院考虑。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生活等各方面的能力,法院可能会根据孩子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变更抚养权。 -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案件进行判断,例如一方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再为孩子提供稳定、良好的成长环境等。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