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立案必须满足哪三个条件?


校园霸凌立案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个条件是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简单来说,就是得有实实在在发生的霸凌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比如,霸凌者对被霸凌者实施了殴打、辱骂、威胁、抢夺财物等行为。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校园霸凌行为若侵犯了被霸凌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就符合这里所说的具有违法事实。 第二个条件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是所有的校园霸凌行为都要立案处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会立案。只有当霸凌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触犯了刑法规定,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问题。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个条件是属于该司法机关管辖。不同的案件会由不同级别的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校园霸凌案件通常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比如当地的派出所、公安局等有权力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校园霸凌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只有满足了管辖的要求,司法机关才会正式对校园霸凌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