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是否可以立案?


校园霸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立案的。 首先要明确,校园霸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如果校园霸凌行为较为轻微,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比如只是造成了轻微的身体损伤、对他人进行言语上的侮辱等,公安机关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例如,对于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当校园霸凌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构成犯罪时,则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常见的可能涉及的罪名及立案标准如下: - **故意伤害罪**:如果霸凌行为致使受害者受轻伤及以上伤害程度,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例如,几个学生长期欺负一名同学,某次将其打伤至骨折(经鉴定为轻伤),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 **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寻衅滋事行为,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比如,一群学生无故多次拦截、辱骂其他同学,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外,关于实施霸凌学生的责任承担,需要考虑其年龄。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