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动仲裁律师费用由谁出?
我在天津遇到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想请律师但不知道律师费用该谁出。我担心要是最后自己承担费用会增加经济负担,毕竟本身就因为纠纷收入受影响了。我想了解在天津的法律规定里,劳动仲裁时律师费用到底该由哪方来承担呢?
展开


在天津的劳动仲裁案件中,关于律师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中的律师费用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的原则。这意味着哪一方当事人聘请了律师,就由哪一方来支付该律师的服务费用。这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原理,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费用。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法律强制规定劳动仲裁案件中的律师费用必须由败诉方承担。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律师费用的承担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败诉方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用,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这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费用承担等事项进行自主约定。 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22条规定,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在劳动仲裁中,如果存在一方滥用权利等类似不当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仲裁庭也有可能参照该规定,裁决有过错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用。 所以,在天津的劳动仲裁案件里,大多数时候律师费用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支付,但如果有合同约定或者存在一方不当行为等特殊情况,律师费用的承担可能会发生变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