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有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两方面。 肯定条件如下: 首先,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也就是事实清楚,就好比双方对事情的经过没有太大争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比如谁该承担什么责任、享有什么权利很清晰;争议不大,即双方的矛盾点不多且不复杂。常见的纠纷类型像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 其次,案件标的额要符合法律规定标准。一般来说,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海事法院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 。另外,还有一些特定金钱给付的案件也适用,像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 否定条件方面,以下这些民事案件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比如确认亲子关系、房屋产权归属等案件;涉外案件;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条款。通过这些规定,可以准确判断一个案件是否适合走小额诉讼程序。 相关概念: 小额诉讼程序:一种简化的诉讼程序,旨在快速、低成本地解决小额纠纷 。 标的额: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具体数额。 反诉: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