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城管打架会有什么后果?


跟城管打架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同程度的后果,以下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跟城管打架可能会侵犯城管的人身权利。这就好比在生活中,如果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东西,需要赔偿一样,伤害了别人的身体,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因为打架给城管造成身体伤害,需要为对方治疗伤病的花费以及因此耽误工作减少的收入等进行赔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这种打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跟城管打架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能会面临上述的拘留和罚款处罚。 要是打架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在打架过程中,故意造成城管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此外,如果在执行公务期间对城管进行暴力袭击,还可能构成袭警罪等其他犯罪。所以,跟城管打架是一种非常不明智的行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