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解散具体是指什么呢?
我们公司最近在考虑一些发展方向,涉及到法人相关的问题。听说有法人解散这种情况,但不太清楚到底啥叫法人解散,包括它具体有哪些情形,解散后又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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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解散是指一个法人实体因特定且合法的原因,无法再持续存在,进而停止所有既有业务活动,并启动清算程序,以顺利结束其法人资格的法律过程。 法人解散的具体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包括:一是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例如,法人在设立时章程规定存续期限为20年,20年期满后,若无其他特殊约定,法人就会面临解散;二是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比如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三是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例如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原来的两个公司就需要解散;四是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例如法人因严重违反市场监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需解散;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人解散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首先,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因相关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其次,公司执行机关易位,由清算人代替董事会执行公司的清算事务,并成为代表公司的机关。最后,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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