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效吗?
我最近找工作,拿到一份劳动合同,里面有些条款感觉对我很不公平,像是公司单方面免责、限制我正常权益的内容。我想知道这样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要是无效的话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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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通常是指一些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霸王条款往往是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出对劳动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其次,从法律依据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而霸王条款通常符合上述第二种情形,即用人单位通过霸王条款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所以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同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劳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很多时候也属于格式条款,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如果劳动者遇到劳动合同中有霸王条款的情况,不需要遵从这些条款。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合同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并要求用人单位更正相关条款。如果因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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