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否合法?

我在看劳动合同的时候,发现里面有违约金的条款,不太清楚这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里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有没有限制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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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在特定情形下是合法的。 首先,关于服务期违约金。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比如,公司出资送员工去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花费了数万元,就可以和员工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培训费用总共5万元,服务期为5年,每年分摊1万元,如果员工履行了2年后违约,那么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3万元。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关于竞业限制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例如,某科技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离职后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就需要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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