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后查不出证据会有什么后果?


当举报后查不出证据时,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产生相应的结果。 首先从举报人的角度来看,如果举报人是基于真实的认知和合理的怀疑进行举报,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未能查出证据,一般情况下举报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我国鼓励公民依法行使举报权,《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只要举报人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正常的举报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然而,如果举报人是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虚假举报,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那么举报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被举报人的角度来说,如果查不出证据,那么被举报人通常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或责任追究。在法律上,遵循“疑罪从无”“证据不足不起诉”等原则,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举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就不能对其进行定罪量刑或者给予行政处罚。例如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外,对于查不出证据的举报案件,相关部门一般会作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且如果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新的情况重新启动调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