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时,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不太清楚。比如具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构成这个罪名,涉及到的主体范围是什么,主观方面是怎样认定的等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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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国家对血液的采集、供应以及血液制品的制作、供应等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破坏了这种有序的管理秩序,同时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威胁。例如,未经许可的采集点采集血液,可能导致血液来源不明、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进而影响公众健康。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具体来说,相关部门或人员在采集血液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检测标准,以确保采集的血液安全、合格。比如,没有按照规定对献血者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者在采集、储存、运输血液过程中违反卫生标准等,并且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了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结果。 **主体要件**: 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也就是说,只有那些经过合法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才可能构成此罪。一般的个人或者未经许可的组织非法采集血液的,不构成此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相关犯罪。例如,一些正规的血站,如果违反规定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就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为过失。即相关单位或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血站工作人员由于疏忽,未对采集设备进行严格消毒,最终导致受血者感染疾病,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主观上就是一种过失心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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