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条款有哪些范本?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一份合同,现在发现有些条款需要补充完善。但我不知道合同补充条款该怎么写,也不清楚有哪些常见的范本可以参考。我想了解一下合同补充条款一般都包含什么内容,有没有一些通用的范本格式,这样我就能把补充条款写得规范一些。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合同补充条款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等进行的补充约定。它是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实际的经济活动和生活中,当原合同的条款无法完全涵盖双方的权利义务或者出现了新的情况时,就需要签订合同补充条款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内容。


合同补充条款范本通常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当事人信息:补充条款中首先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住所等,与原合同保持一致,确保主体的准确性。这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基础,只有明确了当事人,才能确定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当事人信息的明确是书面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补充内容:这是补充条款的核心部分,要详细说明对原合同哪些条款进行补充,补充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比如,如果原合同中关于货物交付时间约定不明确,补充条款可以明确具体的交付日期或交付时间段。再如,原合同对服务质量标准描述模糊,补充条款可以详细列出服务应达到的具体标准。补充内容要清晰、具体,避免产生歧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生效时间:补充条款应明确其生效时间。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可以约定一个具体的生效日期。生效时间的明确对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起始时间非常重要。例如,在某些涉及时间节点的合同中,补充条款的生效时间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履行安排和违约责任的认定。


四、与原合同的关系:补充条款要说明其与原合同的关系,通常表述为“本补充条款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条款与原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这样可以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条款冲突而产生纠纷。这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释和履行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条款的适用顺序和效力明确。


五、争议解决方式:可以约定与原合同一致的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能够在双方发生纠纷时,为解决问题提供明确的途径。如果选择仲裁,要明确仲裁机构的名称;如果选择诉讼,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以下为一个简单的合同补充条款范本示例:


《[原合同名称]补充条款》


甲方(全称):[甲方名称]


乙方(全称):[乙方名称]


鉴于甲乙双方于[原合同签订日期]签订了《[原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一、补充内容


1. 原合同第[X]条[具体条款内容]修改为:[具体修改后的内容]。


2. 增加以下条款:[新增条款内容]。


二、生效时间


本补充条款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与原合同的关系


本补充条款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条款与原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四、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补充条款引起的或与本补充条款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合同补充条款会有所不同,以上范本仅为通用示例。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合同的性质、目的和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和完善。如果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或重大利益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补充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保证合同在主合同之前签订是否有效?

最近在处理一些合同相关事务时,遇到了保证合同签订时间的问题。实际情况是保证合同在主合同之前就签好了,现在心里很没底,不确定这样的保证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判定的。

离婚起诉中什么算证据?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在离婚起诉里,什么样的东西能算作证据。我和对方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方面的争议,想知道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这些算不算证据,还有哪些东西能在离婚起诉时当作证据用呢?

骑电瓶车撞人赔多少钱合适?

我骑电瓶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去医院检查治疗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赔多少钱才合适,是只赔医药费,还是还有其他方面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诈骗罪从犯自首的量刑是多久?

我参与了一起诈骗案,但我只是从犯,现在想自首。我特别担心会判很久,想知道像我这种诈骗罪从犯自首的话,法律一般会怎么量刑?心里好有个底。

无证驾驶致人重伤会怎么处罚?

我前几天开车出门,没带驾驶证,结果不小心撞到了人,伤者重伤。我特别害怕,不知道这种无证驾驶致人重伤的情况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心里一直很忐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判决后是在法院所在地监狱还是执行监狱执行?

我被法院判决了,现在不清楚是会在法院所在地的监狱服刑,还是会被送到指定的执行监狱。我想知道这方面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到底是依据什么来确定服刑地点的呢,很担心会被送到很远的地方。

签证需要身份证吗?

我打算出国旅游,正在办理签证,不清楚办理签证的过程中是否一定要提供身份证。想问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办理签证需不需要用到身份证呢?

分公司可不可以和总公司分离,怎样实现分离?

我有一家总公司和分公司,现在想让分公司独立出去和总公司分离。但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分公司能不能和总公司分离,如果可以分离的话,具体要怎么做。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羊癫疯患者结婚算欺骗吗?

我患有羊癫疯,最近打算结婚,但又担心这属于欺骗行为。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羊癫疯患者结婚是否算欺骗呢?要是算欺骗的话,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地址公司可以进行商标注册代办吗?

我有个公司没有实际地址,想注册商标但自己不太懂流程,就想找代办机构。可又担心没地址不能通过代办来注册,不知道无地址公司能不能找代办注册商标,具体有啥要求和规定不?

物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从事物流业,最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太清楚。想知道物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依据不同情况是如何确定的,希望了解相关内容来准确计算纳税金额。

养老保险月缴费比例是多少?

我想了解一下养老保险每个月的缴费比例情况。我自己在考虑缴纳养老保险,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该按什么比例来交,不知道这个比例是固定的,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有变化,所以想问问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保流程是怎样的?

我之前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退保,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想了解一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的具体流程,从哪里开始办,要准备什么材料,中间有哪些步骤,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离职证明只提供电子版是否可以?

我从公司离职了,公司说只给我提供电子版的离职证明。但我担心电子版的效力问题,之后找新工作或者办理其他事情,会不会不被认可。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离职证明只提供电子版到底行不行呢?

错案被执行限高违反限高怎么办?

我因为一个错案被执行了限高令,可我之前并不知情,不小心违反了限高规定。现在我特别担心会有不好的后果,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错案和违反限高这两个问题,想了解一下我该怎么做,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些困境呢?

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我是做安装服务的,最近在跟客户谈合同,涉及到安装费税率的问题。我不太清楚现在安装费税率到底是多少,也不知道不同情况会不会有不同的税率。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法律规定里,安装费税率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车被撞误工费怎么算?

我的车被撞了,在车辆维修期间,我因为没办法正常开车上下班,只能打车或者坐公交,还耽误了一些工作上的事,可能会影响收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误工费该怎么计算,有什么标准和依据吗?

缓刑满后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我之前被判了缓刑,现在缓刑期已经满了。最近又犯了点事儿,心里很慌,不知道这会不会被认定为累犯啊。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规定,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累犯,会有什么后果。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哪些具体规定?

我是一名女性,想提升自己的文化水平去接受教育,但在这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阻碍。我想了解国家法律在保护妇女文化教育权利方面有啥具体规定,看看我的情况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我该怎么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呢?

专属撤销权是什么,有什么特征?

我在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时,听到了专属撤销权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专属撤销权具体的定义,还有它有哪些和其他权利不一样的特征,最好能结合实际例子让我更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