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起诉需要多少钱?


上法庭起诉所需的费用,也就是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其具体金额通常会根据案件类型和涉及的金额有所不同。 对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它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则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行政案件按照不同类型收费,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除了案件受理费,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还涉及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等事项,还需要交纳相应的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规定标准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