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一年离婚,彩礼在法律上退不退?
我和对象结婚刚满一年,现在打算离婚。结婚前他家给了不少彩礼,现在闹离婚了,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彩礼需不需要退给对方。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判断退不退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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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一年离婚,彩礼不一定会退。这里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的判断。 首先,咱们来说说什么是彩礼。彩礼是按照民间习俗,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家的财物,一般带有促成婚姻的意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很好理解,如果男女双方只是订婚,收了彩礼,但没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那之后要是不打算结婚了,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就是说领了结婚证,但因为各种原因,比如两人一直异地,没有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过,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也能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第三种情况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意思是男方给了彩礼后,导致自己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了,那么离婚时也可以主张女方退还彩礼。 不过要注意哦,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结婚一年离婚的情况,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双方已经正常共同生活了一年,也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等情况,一般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但要是能证明存在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特殊情况,女方可能就要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了。总之,具体退不退彩礼,要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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