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的人起诉后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涉及欠款纠纷起诉后进入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一般是这样的: 首先是申请环节。当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要是一方拒绝履行,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然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这里所说的生效法律文书,就是法院已经做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裁定等,比如咱们欠款纠纷里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的判决书。申请时要准备好申请执行书、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这一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利在对方不履行生效裁判时申请强制执行。 接着是法院受理。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会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只有这些都符合要求了,法院才会正式受理。 然后可能会有申请复议情况。要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要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还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之后就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要是逾期不履行,就要强制执行了。 最后就是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多种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要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相关概念: 申请执行书: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的书面文件,里面要写清楚申请执行的事项、执行依据等内容。 生效法律文书:指经过法定程序,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文书,像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