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怎样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首先,当欠债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依法申请法院予以执行。 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像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也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同样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步是法院受理。不过,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三步是申请复议。要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四步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就会强制执行。要是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后一步是采取强制措施。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还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比如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并且,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总之,法律为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但具体执行过程可能因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