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该如何应对?

我把钱借给了别人,现在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心里很着急,又不想把关系闹太僵,但也想要回自己的钱。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合法有效的办法能让对方还钱,法律上对此有什么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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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协商,这是较为平和的方式。协商和解就是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基础上,直接交流或者请第三人帮忙沟通,来解决纠纷。这样做既能维持双方关系,又可能高效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不成,还能申请调解。债权人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借助第三方的力量促使债务人还款。 仲裁也是一种选择。不过申请仲裁必须具备合法的仲裁协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该债务债权纠纷属于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仲裁的好处是一裁终局,裁判周期短,能较快解决纠纷。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是途径之一。债权人向具有管理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债权人可据此要求其还钱。 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法院经过审理后会作出判决,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债权人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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