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注销的公司经营涉及什么罪?

我之前注销了一家公司,但现在因为一些业务没处理完,就还在用这家注销公司的名义继续经营。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法犯罪,想了解下用注销的公司经营到底涉及什么罪呢?
展开 view-more
  • #非法经营
  • #合同诈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用注销的公司继续经营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多种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规定,去从事那些不被允许的经营活动,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公司注销后,其经营资格就已经丧失了,再以该公司名义经营就属于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会综合考虑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等因素。 此外,还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各种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当用注销的公司去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且存在欺骗对方、骗取财物的情况时,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