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货币罪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伪造货币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相关的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伪造货币罪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指出,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这里的“伪造货币”,通俗来讲,就是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其次,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伪造货币罪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另外,该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意味着,即使没有直接参与伪造货币的行为,但为伪造货币提供关键的版样等行为,同样会以伪造货币罪论处。 对于变造货币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有规定。变造货币是指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了解伪造货币罪相关的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有助于我们认识到这种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从而自觉遵守法律,维护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伪造货币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