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辞退公司需要赔偿多少钱?
我现在怀孕了,但是公司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给我赔偿,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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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怀孕女职工是受到特别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孕期就是女职工怀孕的期间,产期是生育孩子的时间段,哺乳期则是孩子出生后进行哺乳的时期。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条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将其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说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一位怀孕女职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她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由于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此外,如果女职工因为被辞退而遭受了其他损失,比如因为找新工作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等,女职工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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