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与消防违法有关的罪责有哪些?


在刑法中,与消防违法相关的罪责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消防责任事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通俗来讲,就是如果消防部门发现某个地方存在消防问题,要求整改,但是相关责任人不执行,最后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比如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就会构成这个罪名。举个例子,某商场被消防部门查出消防通道堵塞,要求立即疏通,但商场负责人却置之不理,后来商场发生火灾,因为消防通道堵塞导致人员疏散困难,造成了多人伤亡,那么商场负责人就可能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其次是失火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是说,由于个人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引发火灾,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有人在山林里抽烟,随手丢弃未熄灭的烟头,结果引发了山林大火,就可能构成失火罪。 还有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消防方面,如果有人明知违反消防规定,却强迫或者组织他人继续进行可能引发火灾危险的作业,并且导致了严重后果,就会构成此罪。例如工厂老板明知车间消防设施不完善,却强令工人继续在车间加班生产,最终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老板就可能构成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另外,重大责任事故罪也可能涉及消防违法。《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了消防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了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该罪。比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没有按照消防要求设置防火分隔等,最终引发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就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