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被撤销已收监,再次开庭是宣判吗?
我的缓刑被撤销,人已经被收监了,现在通知要再次开庭。我不太清楚这次开庭的目的,是直接宣判新的刑罚,还是有其他的流程?我心里很没底,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再次开庭一般是做什么。
展开


在讨论缓刑被撤销已收监后再次开庭是否为宣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在判刑时,给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要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当缓刑被撤销且犯罪分子已被收监后,再次开庭的情况比较复杂,不一定就是宣判。如果是因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而撤销缓刑,再次开庭通常是要对新罪或漏罪进行审理。在这个过程中,法庭会进行一系列的诉讼程序,比如调查证据、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等。只有在审理结束后,才会进行宣判,确定最终的刑罚。这种情况下,最终的刑罚是将前罪和新罪或漏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决定。 要是因为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等情节严重的情况被撤销缓刑,再次开庭可能是对是否执行原判刑罚进行审查和确认。在这种庭审中,法官会核实相关证据,判断是否符合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条件。如果经过审理,认定符合条件,那么这次开庭就可能会直接宣判执行原判刑罚。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再次开庭就是宣判,具体要根据撤销缓刑的原因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