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占罪既遂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我想了解一下侵占罪既遂的刑事责任问题。我之前帮朋友保管了一些物品,后来因为一些矛盾,我不想还给他了,现在有点担心这会不会构成侵占罪既遂,要是构成了会有什么后果,想知道具体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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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侵占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已完成。 对于侵占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而且,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只有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会受理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通俗来讲,如果把别人托付保管的东西,或者别人遗忘、埋藏的东西,自己偷偷占有不还,数量少的话,不构成犯罪,但要是数额较大还不归还,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和罚款。要是数额特别大或者情节严重,处罚会更重。不过,如果被害人不主动去法院告,法律一般不会主动介入处理。这也提醒大家,要尊重他人的财物所有权,不要随意侵占他人财物,避免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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