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我对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不太清楚。我自己在处理一些税务相关事务时,担心不小心涉及到这方面问题,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如果真的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在法律上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想知道具体的量刑标准和罚金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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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缴欠税罪,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义务人欠缴应纳税款后,通过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等手段,让税务机关没办法追缴欠缴税款,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这种行为 。 对于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来判定。 如果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有附加的财产刑,也就是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里的“并处”就是既要判刑也要处罚金,“单处”就是只处罚金不判刑。 要是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那处罚就更严厉了,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必须并处罚金,罚金同样是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法律设定这样的处罚标准,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防止纳税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纳税义务。所以,纳税人一定要依法纳税,避免出现逃避追缴欠税这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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