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既遂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相关事务,对逃税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这块不太清楚。想了解要是真的涉及逃税罪既遂,具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在量刑和罚金方面有什么标准,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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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说的“数额较大”,就是逃税的钱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个标准。“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是指逃税金额在应该缴纳税款总额里的占比。比如,应纳税额是100万,逃税10万以上,就可能符合这个标准。 要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样,“数额巨大”也有相应标准,占比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处罚就更重了。 扣缴义务人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比如公司代扣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却没有上缴,达到一定数额,就按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就是说多次逃税,不管每次数额多少,没处理过的都加起来算。 不过,有上述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这条法律规定就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同时规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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