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法律案例,对欺诈发 行股票罪比较关注。想具体了解下,要是有人犯了欺诈发行股票罪,在刑事责任方面到底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是根据什么来判定处罚轻重的?很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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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股票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这些文件里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来发行股票,并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要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就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该行为的情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实行双罚制。一方面对单位判处罚金,这个罚金是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另一方面,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之,法律通过这样的规定来惩处欺诈发行股票的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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