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抢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看到有关于抢夺罪的新闻,有点好奇对于多次抢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是单纯看抢夺的次数,还是说有次数和时间等多方面的要求呢?想知道这个认定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展开


多次抢夺的认定标准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多次抢夺是抢夺罪中的一种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多次抢夺”是指二年内抢夺三次以上。这里的“三次以上”明确了次数的要求,也就是说,在两年这个时间跨度内,实施抢夺行为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就符合多次抢夺的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抢夺行为并不要求每次都达到抢夺罪的既遂标准。即使某一次抢夺行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实际取得财物,比如被当场制止等,只要符合抢夺行为的构成要件,也应当计算在内。另外,对于每次抢夺的财物价值,并没有严格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额。即使每次抢夺的财物价值较小,但只要在二年内达到三次以上,同样可以认定为多次抢夺。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多次抢夺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要确定抢夺行为的时间是否在二年的期限内,以及每一次行为是否属于抢夺行为。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抢夺行为。同时,在认定过程中,还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抢夺行为的发生次数和时间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