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13岁男孩的抚养权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13岁男孩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对于13岁的孩子,法院通常会充分尊重他的意愿,但前提是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意愿。这是因为13岁的孩子已有一定的认知和分辨能力,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除了孩子意愿,法院还会考量其他因素。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优先考虑;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也会作为优先条件;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也可能获得优先考虑;若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另外,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总之,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在最有利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从孩子的身心健康、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多方面综合考量,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益的抚养安排。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个人品德、教育水平等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成长环境的各种因素。 抚养条件:除了抚养能力方面的因素,还包括与孩子的感情亲疏、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等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