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15岁会怎么判?


当父母离婚时,对于15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首先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这是因为15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对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能更好地成长有比较明确的想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除了孩子的意愿,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比如一方经济状况良好,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优质的教育资源等,这在抚养权争夺中是一个重要优势。抚养条件则涵盖生活陪伴、教育理念等方面,如果一方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且教育方式科学合理,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也会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法院判决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目的是让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仍能在相对稳定且有益的环境中成长。例如,如果孩子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且爷爷奶奶身体健康、有能力协助抚养,同时孩子也愿意继续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那么这也会成为法院考虑的因素。 另外,即使一方获得了抚养权,另一方也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并且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特殊情况下,抚养费还可适当调整。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