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离婚时孩子的归属会怎么判?
我最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孩子刚好18岁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孩子归属问题一般会怎么判定呢?是完全由孩子自己决定跟谁,还是说父母双方情况也会纳入考量呢?主要想了解18岁孩子在父母离婚时归属判定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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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父母决定离婚,通常无需再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这是因为,按照《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而第十八条指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自此父母不再负有抚养之责。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子女虽已成年,却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教育,抑或因其他原因而无法独立生活,那么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以确保孩子生活质量为首要考量,做出有利于孩子的判决,决定孩子应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比如,孩子18岁了但还在读高三,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离婚时,法院就可能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因素,来判定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其完成学业和健康成长 。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简单说就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独立做事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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