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物品邮寄海关征税标准是怎样的?

我经常从国外邮寄个人物品回来,但是不太清楚海关对于个人物品邮寄的征税标准。有时候收到包裹要交税,有时候又不用,也不知道是怎么判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征税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有没有什么额度限制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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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邮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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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物品邮寄海关征税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自用、合理数量”原则。这是海关判断是否对个人邮寄物品征税的重要依据。所谓“自用”,就是指这些物品是收件人自己使用或者馈赠亲友,而不是用于商业目的。“合理数量”则是综合考虑收件人的情况,在正常范围内的物品数量。比如一个人偶尔从国外邮寄一些自己日常使用的护肤品、衣物等,符合自用的情况,并且数量在正常个人使用的范围内,就比较容易被认定为合理。 对于具体的征税额度,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也就是说,如果经过计算,你所邮寄物品需要缴纳的进口税在50元及以下,就不用交税了。 同时,对于不同类别的物品,有相应的完税价格和税率。完税价格是海关根据市场情况预先确定的一个价格标准,用于计算税款。例如,化妆品类的完税价格和税率就和电子产品不同。海关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来确定物品的完税价格,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计算应征税额。比如,某类化妆品的完税价格是每瓶200元,税率是50%,如果邮寄了一瓶,那么应征税额就是200×50% = 100元,超过了50元的免征额度,就需要缴纳税款。 此外,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超出限值,就需要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或者退运手续。但如果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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