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20岁父母离婚会怎么判?
我今年20岁了,父母最近打算离婚。我比较担心之后的生活安排,也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比如我会不会被判定跟谁一起生活,财产方面会怎么考虑。希望能了解下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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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儿20岁时父母离婚,和未成年子女离婚时的判定有很大不同。首先要明确,20岁的女儿已经是成年人,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生活,所以一般不存在抚养权归属的判定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即便父母离婚,他们与女儿的亲情关系不会改变,双方对女儿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这里的抚养更多是一种道义上的支持,而非法律强制规定必须由某一方承担。 不过,如果女儿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失去劳动能力或者虽然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水平不足以支撑日常生活所需;仍在学校接受教育阶段;确实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与条件等,父母就有责任进行协商,决定由哪一方来承担起对女儿的抚养义务。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遵循最有利于女儿成长的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在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女儿并没有直接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女儿可以基于自己对家庭的贡献等情况,对财产分割提出合理诉求,但这并非必然会被支持,要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说就是能独立对自己行为负责。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夫妻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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