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糖尿病会被刑事拘留吗?
我本人患有糖尿病,但是最近可能牵扯到一个案子,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刑事拘留,心里特别忐忑。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有糖尿病到底会不会被刑事拘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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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拘留的基本概念。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里的规定并没有将患有糖尿病作为不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 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患有糖尿病本身并不影响是否会被刑事拘留。只要符合上述法定的刑事拘留条件,即便嫌疑人患有糖尿病,公安机关依然可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导致身体状况极差,可能影响到其生命健康或者无法在拘留场所正常生活,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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